大队部评优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06 来源:

关于评选2005学年度黄浦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队长、优秀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一、评选表彰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优秀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红旗中队:分为市、区、校三级。

3.优秀小队:分为市、区两级。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员: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区、市增光添彩,为团、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小公民道德建设”、“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交给的任务,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章和若干选修章。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诚实勇敢、勤奋学习、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艰苦朴素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团、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团龄、队龄。

(二)优秀队集体:

1.组织好:少先队的基本知识教育普及、经常化,有具体形象的共同目标,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积极健康的集体舆论,有规范自觉的组织纪律,有团结友爱的伙伴关系,有互助合作的学习氛围。

2.工作好:中、小队有自主自动的自治能力,中队辅导员在与不在一个样,少先队干部在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中队辅导员认真负责,民主辅导。

3.活动好:有经常性的快乐中队小队活动,小队作用发挥好,快乐中队集体创建好,在大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得奖励,为校、区、市赢得荣誉。

4.阵地好:建立健全中小队小家务和教育阵地,每一位队员有自己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并能经常发挥作用。

5.制度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与活动制度,并能长期坚持按制度执行。

三、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务必请中队辅导员执笔,并用A4纸打印。

要求:

1)自取题目,注明申报类型(市级、区级、校级,个人或集体),在最后注明中队名称。

如:                我们的快乐生活

——申报2005学年度黄浦区红旗中队事迹介绍

 

*()阳光绿州中队

2006.3

2)内容:第一段写概况,第二段围绕评选条件,侧重一个方面展开,介绍少先队员或中、小队开展活动的情况。

2.申报材料请于3月13日(星期一)前上报(逾期作为自动放弃),通过综合考评、答辩等选拔方式,由大队委员会、学校行政会讨论、审定,并上报区少工委。

注:申报的优秀少先队员必须通过体锻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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