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光明初级中学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2 来源:

上海市光明初级中学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医疗补助费的补充医疗保障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照历年黄浦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特制订我校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办法。

一、医疗帮困范围

患病求医,在医保范围内自负部分过大者。

二、医疗帮困对象

在编教职工

三、申请办法和补助标准

(一)、恶性肿瘤患者

1、当年新发病者,须填写《新发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一)并附上医院诊断书。经审批后,给予补助20000元。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须填写《历年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二)。经审批后,给予补助10000元。

(二)门、急诊患者(当年、历年个人帐户资金为零,进入自负段支付金额超过300元者)

申请者须填写《门、急诊医疗帮困金申请表》(表三)并附上相关门急诊付费收据,经审批后,给予补助,标准如下:

1、自负段内(1500元):按自负医疗费300元后补助100%(即补助最多1200元);

2、共负段内(分段补助):1元至2500元部分按70%补助;2501元至5000元部分按80%补助;5000元以上部分按90%补助。

3、住院医疗患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共负补助申请表》(表四),在办理完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互助保障后,凭该会“凭证”,给予补助。标准为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保障补助金额的70%

4、生育女职工

申请者须填写《女职工生育补助申请表》(表五)并附上婴儿出生证明,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

5、住院手术需护理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手术护理费补助申请表》(表六)并附上出院小结,补助标准为住院100/天。

6、教职工病故者

由学校工会填写医疗帮困金申请表(病故)(表七),给予一次性20000元补助,并及时结清当年医疗费补助。

四、审批及发放程序:

1、本人向工会提出申请,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并附有关资料送交工会医疗补助工作负责人;

2、学校工会医疗补助工作负责人审核并签名;

3、工会主席召集工会委员会集体审议,最终审批并制单,由学校将医疗补助金下发到教职工工资卡内。

五、申请补助办理日期:

(一)发生下列情况可及时申请:

1、新发恶性肿瘤

  2、女职工生育

3、住院手术护理

4、住院共负

5、病故

(二)发生下列情况自每年的41日起申请(此办法的执行年度同医保执行年度一致,即上年41至当年331

1、门、急诊患者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

六、本办法自201741日起执行.

上海市光明初级中学工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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