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经区委决定,并报市委同意,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黄浦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将于2016年11月召开。根据党章规定及区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黄浦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代表的条件
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3、带头创先争优,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确定和构成比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根据区委对参加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教育系统参加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7名。
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如下:
1、教育系统17名代表中,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需占13名;
2、教育系统17名代表中,女性代表需占12名;
3、教育系统17名代表中,领导干部(教育局处级领导及处级事业单位中相当处级的校领导)占7名,一线党员(含非相当处级的校领导)占10名;
4、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三、代表产生的方法和程序
教育系统出席区第二次党代会的代表,最终是由教育党工委召开教育系统党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差额选举产生。
正式选举前,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程序如下:
1、动员部署:由教育党工委召开全体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动员部署教育系统出席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在教育党工委的动员部署后,在基层党组织内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落实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基层党组织酝酿报送推荐人选:各基层支部在动员会后,根据代表候选人产生的名额比例、具体条件等,在支部内酝酿推荐名单,并按照时间节点,于9月9日(周五)上午10点以前,将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电子稿发送至网上办公平台组织科邮箱。
3、党工委酝酿报送推荐人选名单:教育党工委在基层支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通过酝酿讨论,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30%的差额比例确定《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教育系统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并于9月9日报送区委组织部。
4、基层党组织推荐报送初步人选:党工委报送的《候选人推荐名单》经区委同意后,再次下发至各基层支部,由基层支部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2%的差额比例向教育党工委推荐报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表》(9月12日上午发送至各支部)。此《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表》的电子稿请各支部于9月13日(周二)上午10点以前,通过办公平台发送到组织科邮箱。
5、党工委推荐报送初步人选名单:教育党工委在基层支部推选报送初步人选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2%的差额比例确定《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教育系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于9月13日报送区委组织部。
6、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教育系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经区委审核后,教育党工委将组织力量对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广泛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和有关方面意见,形成考察材料,并于9月19日下班前报送区委组织部。
7、党工委确定并报送预备人选名单:对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党工委将以召开党委会的形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2%的差额比例确定《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教育系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于9月21日下班前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报送区委组织部。
8、公示预备人选名单:党工委报送的《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教育系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区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9、召开选举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并进行正式选举:党工委按照规程,于10月初召开由教育党工委委员、教育纪工委委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及部分一线党员参加的教育系统党代表会议。根据参会多数选举人的意见,在预备人选基础上确定候选人正式人选,并在会上进行正式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出席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名单于10月11日下班前报区委审批。
四、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召开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基层党组织要把选举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的工作作为近期支部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党工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扩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和考察过程中的民主,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并听取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意见。要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工作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区委。
各基层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选举区第二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在两学一做大背景下,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圆满地完成选举任务。
根据区党代表选举工作的时间节点,教育系统的代表选举工作从9月7日开始动员部署,9月9日完成推荐人选名单报送,9月13日完成初步人选名单报送,9月19日完成对初步人选的民主测评与考察,9月21日完成预备人选名单报送,9月30日前完成预备人选名单公示,10月11日前完成选举产生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的任务。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中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