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来源:光明初中


各位老师好:

根据沪教委科[2021]8号文件精神,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

一、本次评奖采取限额申报。

二、评奖范围

2014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2.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国家或上海市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凡已参加过同级及以上评选并获得认定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成果具体形式

1.已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

2.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3.参加评选的成果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工具书、教材、计算机软件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成果作者。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在征得其他署名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4.申报人以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限报一项。

5.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副局级干部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的不纳入申报范围,处级干部作为第一作者的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

6.凡已参加过同级及以上评选并获得认定或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请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申报。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务必于31日(周一)下午四点之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送交2号楼4楼金力炜,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lwpsy@126.com

                                     校科研室

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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