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指标(试行稿)
发布时间:2006-06-05 来源:

一、教学常规工作达标奖:
1、40分钟上课及2分钟预备铃、眼保健操等按时到岗,无体罚学生行为,不随意将学生停课。
2、按时参加区教研室及学校教研组、备课组等各项教研活动。
3、教案检查质量合格。
4、作业批改符合要求。
5、每学期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听课量达标,内容详实,符合教学材料存档要求。
6、认真完成监考、阅卷等任务,无教学事故。
7、按时、认真完成并及时上交各类读书笔记、公开课教案、教学反思、教科研文章、考试质量分析表、个人学期小结等归档材料。
8、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按时、认真完成并及时上交活动记录,内容详实,用钢笔或水笔填写,符合教学材料存档要求。教研组长按时完成学期计划和小结。

二、教师个人成果奖:

1、教科研论文奖
在全国、市级和区级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
2、各级公开课奖
分市、区、校级。
3、教师个人参加市、区各类竞赛获奖。

三、教师辅导学生获奖:

各类基础型学科和拓展型学科竞赛获奖,分全国、市、区和社区四级。

分享到:
相关信息